第一章 導論:南非國際貿易的國內和國際法制
1.引言:一般方法
1.1 國際貿易法
1.2 南非國際貿易法
2.南非國際貿易法的范圍
2.1 國際方面
2.2 國內方面
第二章 國際貨物買賣
1.導論
2.準據法: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在哪些情況下適用南非法律
2.1 導論
2.2 明示的法律選擇
2.3 默示的法律選擇
2.4 所指定的準據法
2.5 結語
3.南非國際貨物買賣法
3.1 導論
3.2 合同的成立
3.3 合同履行
3.4 合同不履行、履行不能和非法合同
3.5 合同時效
4.國際貨物買賣法的統一化
4.1 統一化的背景與需求
4.2 CISG公約
4.3 致力于統一買賣法的相關公約
5.產品責任
第三章 海上貨物運輸
1.導論:了解海上貨物運輸中的當事人及合同
1.1 當事人
1.2 合同
1.3 代理人與程序
1.4 當代發展
2.國際海上貨物運輸的調整:普通法、立法、管轄權和準據法
2.1 普通法中的海上貨物運輸
2.2 海上貨物運輸的國際規制
2.3 管轄權
2.4 準據法
3.租船合同
3.1光船租船合同與非光船租船合同
3.2航次租船合同和定期租船合同
4.提單
4.1 引言
4.2 提單作為貨物的收據
4.3 提單作為運輸合同證明
4.4 提單作為貨物所有權憑證
4.5 提單和針對承運人的合同權利的轉讓
4.6 租船合同和海運提單之間的關系
4.7 電子提單
5.其他運輸單證
5.1 收貨單
5.2 海運單
5.3 多式聯運單證
5.4 海上運輸單證
6.《海上貨物運輸法》
6.1 《海上貨物運輸法》的適用范圍
6.2 承運人的責任和義務
6.3 承運人的責任和除外風險
6.4 承運人賠償責任的限制
6.5 通過合同約定責任
6.6 承運人的雇員和代理人;獨立承包商
6.7 托運人的責任
6.8 索賠和索時效
第四章 海上貨物保險
1.引言:當事人及買賣合同、運輸合同、保險合同之間的關系
2.海上貨物保險的范圍、法律和慣例
2.1 海上貨物保險的范圍
2.2 管轄權
2.3 所適用的法律
2.4 海上貨物保險慣例
3.海上保險合同的特征及成立
3.1 要件及基本特征
3.2 合同的成立
3.3 保險中介
3.4 倫敦勞合社的保險
4.海上保險標的
5.可保利益
6.海上保險合同的轉讓
7.海上保險單的類型
7.1 航程保單和定期保單
7.2 浮動保單、保險證明、開放保單、總括保單
8.虛假陳述、對保證及默示條款的違反
8.1 虛假陳述:對實質性事實的錯誤陳述或未能披露實質性事實
8.2 保證及對保證的違反
8.3 默示條款
9.保險責任期間
10.海上貨物保險合同承保的險別
10.1 概述:證明責任與因果關系
10.2 內含風險(included risks)
10.3 除外風險
10.4 戰爭與罷工險
11.賠償及損失
11.1 導論
11.2 可保價值:定值保單與非定值保單
11.3不足額保險與超值保險;絕對免賠限度與保險免賠額
11.4 損失的類型
11.5 賠償的額度
11.6 代位權
12.被保險人的義務
12.1 支付保險費
12.2 避免并使損失最小化
第五章 國際貿易支付方式
1.導論:根據買賣合同交付貨物和支付貨款的關系
2.國際貿易中的支付方式
2.1 引語
2.2 預付
2.3 匯票和本票
2.4 票據托收
2.5 記賬交易
2.6 代銷
3.跟單信用證
3.1 跟單信用證的種類
3.2 跟單信用證的操作
3.3 跟單信用證的當事人
3.4 跟單信用證所適用的法律
3.5 跟單信用證的類型及形式
3.6 跟單信用證下的單證
3.7 跟單信用證的法律關系
3.8 跟單信用證的重要原則
3.9 信用證基本原則例外
4.電子信用證
4.1 概述
4.2 《(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500)電子交單補充規則》(eUCP)
第六章國際貿易爭端的解決
1.導論
1.1國際貿易合同和爭端解決之間的關系
1.2 國際貿易爭端的特點
2.國際私法和國際性合同
2.1 導論
2.2 南非法作為合同的準據法
2.3 南非法院適用外國法作為合同準據法
3.國際貿易爭端的司法解決
3.1 導論
3.2 外國法院
3.3 南非法院對外國判決的執行
3.4 南非法院
3.5 南非法院的管轄權
4.對南非法院審理國際貿易爭端管轄權進行限制的成文法規定
4.1 《商業保護法》
4.2 《外國國家豁免法》
5.國際貿易爭端的司法外解決:概述
5.1 導論
5.2 談判
5.3 調停
5.4 調解
6.貿易爭端的司法外解決:仲裁
6.1 導論:定義、準據法和仲裁法
6.2 南非1965年《仲裁法》
6.3 外國仲裁裁決在南非的執行
6.4 國際商事仲裁
7.司法外爭端解決機制相對于司法爭端解決機制的優點
8.國際貿易爭端的電子解決方式
附件
譯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