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核燃料循環內進行的種種國際貿易。其內容包括天然鈾貿易、富集鈾貿易、燃料組件貿易、后處理貿易和重水貿易。
早期,天然鈾的國際貿易由美國控制,價格是人為規定的。當前,天然鈾貿易的主要市場在美國和西歐。澳大利亞、加蓬、尼日爾、加拿大和南非是天然鈾的主要出口國,美國、法國和日本是天然鈾的主要進口國。國際上,天然鈾的貿易合同有兩種:一種是長期合同,一般指五年內按計劃交貨的合同。這種貿易合同是買主為保證獲得天然鈾長期、穩定供應與生產廠家或鈾貿易公司簽訂的。長期合同中天然鈾的價格主要由生產成本決定。另一種是現貨合同,即立即交貨或一年內交貨的合同,其價格完全取決于當時的市場供求情況,歷史上,這種合同的天然鈾價格起伏很大,難于預測。
國際富集鈾貿易一般是采取委托加工富集的形式進行的,即由用戶與生產國或公司簽訂加工合同,由用戶提交原料天然鈾或六氟化鈾,由生產國(或公司)進行加工,并按消耗的分離功的數量收取加工費。1974年前,國際富集鈾貿易完全由美國控制,當前,富集鈾的主要供應者是美國、俄羅斯和法國。國際富集鈾貿易合同的形式有三種。一種是按需供應合同(requirement contract),這種合同的有效期可長達30年,是按用戶的要求給指定的核電廠提供合同期間所需的富集鈾。第二種是長期合同(long term fixed commitment contract),這種合同由于用戶必須有十年內的確定的提貨計劃,十分有利于生產廠(或公司)的生產計劃的安排。第三種是可調整的固定合同(adjustable fixed commitment contract),這種合同的提貨計劃的確定周期為5年,而且每年提貨的數量允許20%的波動范圍,尾料富集度也可由用戶自由選擇,因此這種合同形式靈活性大,對用戶非常方便。目前多數合同屬于此種合同。
燃料組件貿易通常隨核電廠的貿易一起進行。當一個國家從另一國家進口核電廠時,其第一爐燃料組件均由核電廠的供應國提供,有的進口國還與出口國簽訂了長期的燃料組件供應的合同。當前,燃料組件的供應國主要是美國、俄羅斯和法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