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市場采購貿易方式,是指在經認定的市場集聚區采購商品,由符合條件的經營者辦理出口通關手續的貿易方式。
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單票報關單的貨值最高限額為15萬美元。
以下出口商品不適用市場采購貿易方式:(一)國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商品;
(二)未經市場采購商品認定體系確認的商品;
(三)貿易管制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不適用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的商品。
關單所對應的商品清單所列品種在5種以上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實行簡化申報:(一)貨值最大的前5種商品,按貨值從高到低在出口報關單上逐項申報;
(二)其余商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章”為單位進行歸并,每“章”按價值最大商品的稅號作為歸并后的稅號,貨值、數量等也相應歸并。
目前商務部等七部委發布的不適用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出口的商品目錄范圍包括:1.《禁止出口貨物目錄》
2.《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
3.《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
4.《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
5.《精神藥品品種目錄》
6.《麻醉藥品品種目錄》
7.《進出口農藥管理目錄》
8.《興奮劑目錄》
9.《黃金及其制品進出口管理商品目錄》
10.《中國嚴格限制進出口的有毒化學品目錄》
11.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和非醫用口罩(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