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貿易”是指經營企業進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輔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料,經過加工或者裝配后,將制成品復出口的經營活動,包括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申請手冊設立有什么條件、需要什么材料、需要具備什么資格、在哪個海關辦理?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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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手冊設立的條件是什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19號)規定:設立的條件是:
(1)加工貿易經營企業必須是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各類進出口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以及經批準獲得來料加工經營許可的對外加工裝配服務公司;
(2)加工貿易易加工企業必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以及由經營企業設立的雖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實行相對獨立核算并已經辦理工商營業證(執照)的工廠;
(3)經營企業和加工企業必須已經在海關注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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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料加工、進料加工的定義是什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19號)規定:來料加工,是指進口口料件由境外企業提供,經營企業不需要付匯進口,按照境外企業的要求進行加工或者裝配,只收取加工費,制成品由境外企業銷售的經營活動。進料加工,是指進口料件由經營企業付匯進口,制成品由經營企業外銷出口的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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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冊設立時應提交的材料有哪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19號)規定:除另有規定外,經營企業辦理加工貿易貨物的手冊設立,應當向海關如實申報貿易方式、單耗、進出口口岸,以及進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商品名稱、商品編號、規格型號、價格和原產地等情況,并且提交下列單證:
(一)主管部門簽發的同意開展加工貿易業務的有效批準文件;
(二)經營企業自身有加工能力的,應當提交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
(三)經營企業委托加工的,應當提交經營企業與加工企業簽訂的委托加工合同、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企業《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
(四)經營企業對外簽訂的合同;
(五)海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文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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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加工貿易手冊設立具備什么資質?根據《加工貿易審批管理暫行辦法》(外經貿管發(1999)第31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19號)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經營企業是否有權辦理加工貿易業務,需向商務部門申請并取得《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和生產能力證明),商務部門是加工貿易業務主管職能部門。海關是已經取得從事《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和生產能力證明》的經營單位進行加工貿易的手冊設立和經營單位從事加工貿易的監管部門。因此所涉及的關于能否開展加工貿易業務的問題及具體辦理事宜應向商務部門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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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哪個海關申請加工貿易手冊設立?經營企業應當向加工企業所在地主管海關辦理加工貿易貨物的手冊設立手續。經營企業與加工企業不在同一直屬海關管轄的區域范圍的,應當按照海關對異地加工貿易的管理規定辦理手冊設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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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化手冊設立辦理流程圖。▌關于本文:本文來源于:杭州海關12360熱線,若有侵權,請后臺聯系刪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