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運代理概括國際貨運代理人與貨主、承運人概念貨主:外貿部門或進出口商,專門經營進出口商品業務。是貨物運輸工作中的發貨人或收貨人。
貨運代理人:根據貨主的要求,代辦貨物運輸業務的機構,在托運人和承運人之間起橋梁的作用。
承運人:交通部門,專門經營水上、鐵路、公路和航空等客貨運輸業務的機構,例如輪船公司、鐵路局、公路局及其運輸公司、民航總局下屬的中國民航公司及其分公司、地方民航公司等。它們以擁有運載工具為特征,為社會提供實際運輸服務。是貨物運輸中的承運人。
合作關系貨主委托貨運代理進行貨物運輸,則雙方需簽定一份運輸合同,我們稱為《紙運輸合同》,在海運中,則指HB/L;在空運中,則指分運單;在此合同中,貨主是托運人,貨運代理人是承運人,為加以區分,此合同中的貨運代理人應稱為‘契約承運人’。
由于貨運代理人并不掌握運載工具,因此必須與擁有運載工具的承運人再簽定一份運輸合同,我們稱之為《實際運輸合同》,在海運中,則指MB/L;在空運中,則指總運單。在此合同中,貨運代理人是托運人,擁有運載工具的承運人稱為‘實際承運人’。
由上所見,在兩份合同中,貨運代理人是以事主的身份出現的,既非貨主,亦非承運人。
代理服務內容代理訂艙: 這類代理與國內外貨主及運輸機構有廣泛的業務關系。
代理報關: 這類代理必須具備進出口權或有合作伙伴,能為客戶提供貨物清關服務。
代理轉運及理貨:代理貨物的轉口運輸及理貨,辦事機構一般設在中轉站及港口。
代理倉儲: 這類代理自己具備倉儲資源或有相應的服務提供商,能夠提供客戶進行貨物的存儲、整理、包裝等業務。
代理內陸運輸: 這類代理自己有車隊或合作伙伴,能夠提供客戶提貨、送貨服務。
國際物流的運作流程國際物流指在國家之間進行的物流活動,包括貨物從起運地發運,通過海關通關后,采用國際運輸途徑,將貨物運至目的地,通過目的地的報關與運輸后,最終將貨物交到收貨人手中。
如下圖是一個國際物流活動的運作流程,其中國際貨運代理人在整個物流活動中起了一個銜接的核心樞紐作用。所提供的各項服務及其活動的流程正是我們要了解的
國際運輸方式-航空運輸航空運輸是指以航空飛行器作為運載貨物的工具。 航空運輸運送速度快、安全性高、航期準確且貨物破損率低,但運載量小,成本較高,同時也會受到氣候及自然條件的限制,影響運輸的準確性和正常性。
運載工具: 符合適航條件的貨機/客貨兩用機(有特殊規定)/客機(有特殊規定)
裝貨工具集裝器:航空載貨托盤、航空集裝箱、用于多式聯運的國際標準集裝箱(只可裝于寬體貨運飛機等符合條件的航空器)
運輸方式包機運輸:當貨物批量較大,班機已不能滿足時,可以采用包機運輸。
班機運輸:指固定航線上的定期航行的航班,其始發港、目的港及途經港都是固定的。在班機運輸中,貨運代理人可根據自己的貨量情況向航空公司簽訂協議進行包航班或包板的運輸方式。
集中訂艙:指將若干小批量單獨發運的貨物組成一個整票,向航空公司辦理一次性托運手續,采用一份總運單集中發貨運至同一目的港,再由貨運代理公司在當地的代理人收貨、報關、分撥和放貨。
單證分運單(
HAWB: House Air Way Bill):由貨運代理開給貨主的運單;
航空貨運單:(
MAWB: Master Air Way Bill):即總運單,由航空承運人備制,該運單表示航空承運人接受貨運代理人集中托運貨物的憑據和雙方就運輸的合同證明;
航空貨運單編號規則航空貨運單每份一式數聯均使用同一個編號。其編號一般采用11位數字表示,前3位數字是航空公司的代碼號,后7位數是承運每票貨物的順序編號,最后位是校驗號。
例:LH:020-7165 7364
國際運輸方式-海上運輸我們所說的海上運輸是指海洋運輸,目前其運量占國際貨物運輸總量中的80%左右。海洋運輸利用四通八達的天然航道,通過能力大,運量大且相對運費低,但同時存在受氣候及自然條件影響較大,行期較慢且不夠準確等不足之處。
運載工具:遠洋輪/(駁船)。
裝貨工具:集裝箱:20’、40’、45’
箱類:GP(普通柜)、RF(冷凍柜)、OT(開頂柜)…
標準箱:
TEU:相當于1個20’柜
FEU:相當于2個20’柜
單證貨代提單(
H B/L: House Way Bill):由貨運代理開給貨主的提單;
船公司提單(
MB/L:Master Way Bill):由船公司開出的提單;
提單的重要性海運提單是貨物的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貨物后,簽發給托運人的一種證件。
承運人或作為承運人的具名代理或代表,船長或作為船長的具名代理或代表所簽發的貨物收據,證明已收到提單上所列明的貨物;
提單是代表貨物所有權的憑證,收貨人或提單的合法持有人有權憑提單向承運人提取貨物;
提單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運輸協議合同的證明,是承運人與托運人處理雙方在運輸中權利和義務問題的主要依據;提單作為收取運費的證明,以及在動過程中起到辦理貨物裝卸,發運和交付等方的作用。
運輸方式(業務類型)整箱(FCL:Full Container Load)/
拼箱(LCL: Less than Container Load)/
散貨(BULK)
常見的運輸條款
DOOR /DOOR(門到門)
CFS/CFS(站到站)
CY/CY(場到場)
…
港口POR (Port of Receipt) 收貨地
POL (Port of Loading) 裝運港
POD (Port of Discharge) 卸貨港
DEL (Place of Delivery) 最終目的地,
例如從上海海運至美國舊金山,然后再由舊金山運至芝加哥,則最終目的地應為芝加哥。
常用行業術語
發票 = INV (INVOICE)
裝箱單 = PL (PACKING LIST)
付貨通知單/落貨紙 = S/O (SHIPPING ORDER)
托運單/訂艙單 = BC (BOOKING CONFIRMATION)
運輸說明 = SI (SHIPPING INSTRUCTION)
提單 = BOL (BILL OF LADING)
集裝箱裝箱單 = CLP (CONTAINER LOAD PLAN)
提貨單 = DO (DELIVERY ORDER)
簽收單 = POD (PROOF OF DELIVERY) -- 貨件交接簽收后,于DO(提貨單)簽署后,視為POD
授權書/報關委托書 = POA (CUSTOMS DECLARATION: POWER OF ATTORNEY)【POA看下列網址】
https://www.52by.com/article/23906合同 = CONTRACT / AGREEMENT
港口 = PORT
航線 = LINE
站場收據 = D/R (DOCK RECEIPT)
集裝箱貨運站 = CFS (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集裝箱堆場 = CY (CONTAINER YARD)
集裝箱堆場,有些地方也叫場站.對于海運集裝箱出口來說,堆場的作用就是把所有出口客戶的集裝箱在某處先集合起來(不論通關與否),到了截港時間之后,再統一上船(此時必定已經通關).也就是說,堆場是集裝箱通關上船前的統一集合地,在堆場的集裝箱貨物等待通關,這樣便于船公司,海關等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