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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部分通關業務辦理流程優化的提示
為進一步優化關區營商環境,提高海關辦事效率與服務水平,結合前期征求廣大進出口企業、報關企業關于辦理通關業務地點的意見情況,深圳海關擬在深圳關區開展優化通關業務處置“
集中+分散”改革,對部分通關業務辦理流程實施優化完善。
具體內容包括:對于“有紙報關單接單審核放行”、“有紙稅單管理”等通關業務,分散到
申報地海關辦理。
對于“通關異常數據處理”、“通關業務咨詢”等通關業務,由企業自主選擇在
福強海關集中辦理或在申報地海關分散辦理,不再指定在福強海關集中辦理。
對于“
報關單修撤”、“補稅”、“退稅”、“報關單后續復核”、“增值稅核查”、“超期報關單處置”等業務,企業可根據海關后續處置要求在
申報地海關或福強海關辦理。
對于“無紙報關單接單審核放行”、“
單證驗估”、“稅款擔保”、“
減免稅管理”、“
特殊貿易業務辦理”等專業性較強的業務,仍由
福強海關集中辦理。
相關優化措施自2019年
5月14日起實施。
舉例說明:以報關單修撤業務為例,申報單位在單一窗口發起修撤申請時,在“擬辦理海關/科室/崗位”一欄可優先填寫申報地海關。例如,A公司在5月14日發起報關單修改申請,該票貨物申報地海關為皇崗海關,則發起時在該欄填寫如下圖:
福強海關辦事窗口業務指引??
辦公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福強路1011號深圳海關福強路辦公區(小二君注:即原國檢大廈),郵編:518045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部分通關業務科室周末及節假日正常上班)
對外業務咨詢電話:0755-84394140
證明聯打印窗口:皇崗海關22號窗口(服務中心)領取<報關單證明聯打印清單> → 福強海關7號窗口簽發 → 皇崗海關22號窗口(服務中心)打印證明聯 → 福強海關25樓2515室蓋章 → 完成打印。(本業務流程供參考,最新以海關要求為準)
雜項商品驗估業務:(1號窗口)負責雜項大類(農林、食品、藥品、輕工、雜項、紡織類及航空器等),包括稅則共58章(第1-24章、30章、41-67章、88章、93-97章)商品驗估業務。
1、放行前電子數據驗核;
2、放行前單證驗估;
3、放行后單證驗估;
4、驗估報關單修撤。
機電類商品驗估業務:(2號窗口)負責機電大類(機電、儀器儀表、交通工具類等),包括稅則共8章(第84-87章、89-92章)商品驗估業務。
1、放行前電子數據驗核;
2、放行前單證驗估;
3、放行后單證驗估;
4、驗估報關單修撤。
化工類商品驗估業務:(3號窗口)負責化工大類(化工原料、高分子、能源、礦產、金屬類等)商,包括稅則共30章(第25-29、31-40、68-83)商品驗估業務。
1、放行前電子數據驗核;
2、放行前單證驗估;
3、放行后單證驗估;
4、驗估報關單修撤。
報關單修撤業務:(4號窗口)無需取號,工作日上午10:30、下午15:30開始兩個時間段統一接受報關單修撤疑難問題咨詢。
特殊貿易業務:(5號窗口)包括直接退運、修理物品、暫時進出境、租賃貿易、通關環節稅款擔保及其它特殊貿易業務。
報關單通關業務:(6號窗口)包括報關單通關處置、報關單強行結關、報關單證明聯簽發、滯報金業務、報關差錯復核及加貿內銷核批。
稅費業務:(7號窗口)包括稅費打印、稅費異常處置及稅單核查等。
退補稅業務:(9號窗口)退稅業務、后續稽查補稅業務及后續核查補稅業務。
減免稅業務:(10號窗口)1、政策項目信息備案及變更、作廢、凍結;
2、減免稅貨物進口及作廢、修改;
3、減免稅貨物擔保及延期;
4、減免稅貨物后續處置(包括:減免稅貨物退運出境或出口、減免稅貨物補征稅款、減免稅貨物結轉、減免稅貨物解除監管、減免稅單證撤銷審核、減免稅申請人主體變更、減免稅異地監管、減免稅貨物抵押、減免稅貨物變更使用地點、減免稅年報確認);
5、電子支付總擔保開通及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