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二十年來,“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取得巨大成功,香港與內地經貿領域進一步深化合作,兩地的經貿交流與合作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
一是支持香港對接國家“十三五”規劃,深化與香港在發展戰略等領域的溝通合作。共同推動“十三五”規劃綱要港澳專章各項目標任務落實,通過多種形式深化內地與香港在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等領域的溝通與合作。
二是支持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鼓勵香港抓住機遇謀劃未來。構建對應的信息交流平臺,進而對“一帶一路”所涉及的相關政策信息進行公布與分享。香港企業可通過交流平臺發揮自身的研發、管理、物流、咨詢等優勢,加強與內地企業的合作,共同對沿線市場進行開發與搶占。
三是加強港澳區域與內地合作深度。《國務院關于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指導意見》中提及,在經濟支撐帶發展過程中,要以粵港澳大灣區作為發展動力,以珠江-西江經濟帶作為主要發展區域,同時向中南、西南、東南亞、南亞等地區進行輻射,帶動周圍區域的發展。提高前海南沙,橫琴三大區域的開發程度,進而在其與港澳合作中發揮先行優勢。
四是以大型基礎設施作為合作方向,加強港澳與內地之間的交流合作。港澳大橋建設進入關鍵時期,各部分工程都已進入收尾階段。在此過程中,粵港澳三方應共同努力為港澳大橋的后期發展與運營提供助力,保證港澳大橋平穩進入運營階段。
五是在投資領域加強內地與香港的合作。引導內地資本向港澳流入,讓內地企業與港澳企業合作,共同走出去,在國際市場中占據優勢。加強對港澳地區的投資力度,營造良好的競爭氛圍,引導港澳企業來內地發展合作,促進內地經濟結構的轉型升級。要基于香港融資平臺的優勢,對其進行合理的引導與推動,加強整體國際競爭優勢,同時在資信、風險防控等方面進行完善與優化,提高企業競爭實力,為香港對外發行債券提供助力。
六是在創業創新領域,加強內地與香港的合作深度。內地與香港在合作過程中,可通過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作為載體,對創業創新資源進行分享利用。為創新創業營造良好的環境氛圍,引導內地與香港人才的培養與流動,在創新創業要素、科研成果轉化等方面進行流轉與合作。內地與香港可共同建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等,雙方基于平等態度進行合作交流,不斷拓展合作范圍與深度,實現多層面、多領域的合作。
《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于2006年6月正式簽署,這為兩地合作提供制度方面的引導與扶持。雙方在這之后不斷就合作內容與深度簽訂CEPA補充協議等其它相關協議,促進兩地經濟深度融合。
CEPA指的是中國國家主體與單獨關稅區香港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其是內地對外簽署并實施WTO審議的自由貿易協議的新開端,在內地對外簽訂的自由貿易協議中,其具有開放度最高、簽訂時間最早的特征。
內地通過CEPA與香港進行貿易合作時已完全實現貨物貿易自由化,服務貿易自由化已基本實現,在貿易投資方面有更多的可能與渠道。
在貨物貿易領域,內地于2004年起開始對原產香港273個稅目的產品施行不收關稅制度,基于CEPA項下,目前內地從香港進口貨物規模達105.3億美元,其中關稅優惠規模達58.5億人民幣,香港簽發原產地證書達14.7萬份。基于零關稅政策的落實,為香港藥品、紡織服裝等產品發展擴大優勢,除傳統優勢產品外,機電及光學等新興產品受此影響也獲得較多成就。
在服務貿易領域,以世貿組織成員承諾和目前開放的政策為基礎,內地加大對香港的開放力度。內地與香港于2015年末簽訂《CEPA服務貿易協議》,其為全境范圍內以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方式的開端,提高服務貿易領域的開放程度,該協議的簽署表明內地全境與香港服務貿易自由化已基本實現。
內地與香港基于《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簽署,相關服務部門成立數量已達153個,其中與世界貿易組織相關的服務部門有160個,占比達95.6%,實現國民待遇的部門共有62個。共有120項限制性措施針對負面清單。正面清單涉及諸多領域,包括跨境服務、電信、文化等,其中有183項開放措施完全針對香港。在此期間,累積開放的香港個體工商戶行業數量共有135個。由此可知,內地全境對香港在貿易服務方面給予最大化支持與優惠,在內地與各國及地區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中,當市場準入措施強于CEPA時,其均被引入到香港中,進而始終保持對香港的最高開放水平。
內地與香港基于CEPA開展相關的貿易活動,促進貿易投資的深入發展,提高法律法規透明度,在商品檢驗檢疫、產業合作、教育合作、電子商務、食品安全等10個領域內達成深入合作。
一是引導國際金融組織在香港設立代表處等相關機構,促進香港國際金融的發展。國際清算銀行(BIS)在政府扶持下,在香港設立亞太代表處,進而為香港與亞太央行的合作建立便捷的渠道。基金組織于2000年在香港建設駐華代表處香港分處,將香港與國際國幣組織進行更密切的關聯。同時,香港于2017年加入亞投行,是非主權國家經濟體加入該組織的開端,香港在此基礎上可引導亞投行在香港成立財資中心。
二是從政府組織與合作機制上看,內地對香港提供極大的支持。在香港正式回到祖國懷抱,成為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后。國家一方面允許其以中國政府代表團的成員身份參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會議,另一方面基金組織中的辦公人員的名額分給香港金管局一個,讓香港能夠充分掌握基金組織的實際情況,而且也能參與到各項決策事件中。
東盟與中日韓(10+3)屬于合作機制,其中只有主權國家有權列席。但中央政府也給香港提供了機會,讓其參加到合作之中。中央政府還做出很多大力支持香港的決策,如2009年,CMIM中就有香港的參與,中央許可香港用單獨貨幣當局的身份去參與合作。如今,香港表示會出資84億,相對于總額度來說,占到3.5個百分點,具有一定的權能。而且香港參與“10+3”,在AMRO執行委員會中任職,負責的工作較為重要,這對香港的國際影響力和國際話語權更有利。
一是政策溝通。兩地(香港和內地)間應就雙方政策進行協商和交流,保證兩地政策不相沖突,為香港銀行入駐內地提供良好的條件和經濟基礎,使其能夠良性運營。
二是做好風控。由于全球經濟發展不景氣,兩地經濟增長也有所回落,對金融業來說出現風險的概率較高。為此,兩地更要在信息上互通有無,政策要及時溝通,以便及時發現苗頭,設計風控預案,將風險控制在可控范圍內。
三是業務合作。金融合作升級,兩地互相設立金融機構,香港銀行積極布局內地發展計劃;內地也在籌劃在港的發展方案,雙向之間實現良好的互動。
概括來講,兩地金融監管部門也聯合行動,使經濟金融迎來較大發展,凸顯了香港銀行的作用,增強其話語權,為內地民眾帶來較大的信心,對該銀行在內地的發展提供有效保障;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是,使香港國際金融的地位得以穩固和強化。
結合廣東自貿試驗區的建設實況可知,其中有香港的參與,使粵港服務貿易向自由化方向過渡,一是針對該自貿區的區位及實際情況,在CEPA中添加相關政策;二是使粵港之間的各要素能夠有效流動起來,擴大粵港檢驗檢測結果互認范疇;三是創新粵港標準互認機制;四是設計并簽訂針對該項目的專責小組合作協議;五是粵港金融的合作方向和空間還能拓展,力求達成“四個跨境”;六是共同推進法治環境建設,與香港共建國際仲裁中心;七是深化粵港人才交流。
基于這兩年的發展數據發現,有不少香港人員投資廣東自貿試驗區,得到香港各界人員的好評,而且該區的建設工作正在如期推進,成效顯著。到2016年年末,香港資金直接投資項目數量及其投資額分別是4341個與660億美元。很多銀行及其優秀香港企業入駐該試驗區,如匯豐、周大生等,這些企業在廣東的發展成效都很不錯,擁有大量客群;值得一提的是,試驗區中還發現了青年創業團,超過100個,該試驗區的魅力可見一斑,而且也意味著此試驗區辦的很成功,達到預期效果。
總體來看,“背靠祖國、面向世界”為香港高效發展的關鍵,在祖國的大力支持下,其國際社會的影響力、話語權和地位顯著提升,同祖國內地之間實現雙向互動,祖國為香港的持久穩健發展提供內在驅動力。
由于香港農副產品與民眾的身體健康及生命相關,而且還和民眾的生活追求以及幸福感提升有所關聯,中央政府對其尤為關注,強調各部門要做好該方面的工作,統籌部署好農副產品產品的供應、品質、市場運作。而且內地未雨綢繆,設有專門供應香港的農副產品基地,這些產品需要達到國家的檢驗標準后才能在香港市場流通,所以品質上有保障。
香港自從正式回歸,成為我國的一部分后,就一直根據中央的安排來統籌部署農副產品供應問題,同內地的合作一直很穩定,使得香港市場良性運轉,有效地保證了香港市場的穩定供應和市民的消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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