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出口合同的履行是指與外國當事人通過締結契約進行買賣商品,包括勞務、技術等的一系列具體業務。它體現了國家間的商品買賣以及商品買賣有關的勞務進出口、國家間貨幣結算與支付等方面的業務和法律的關系。下面對進出口實務流程做一下簡單介紹:
一、交易前的準備工作
包括選擇目標市場、交易對象、制定進出口商品經營方案等。
二、對外磋商階段
包括:(1) 詢盤 即邀請對方提出報價及相應的運輸、保險等條款(附:賣方報價單);(2) 發盤 即由發盤人提出報價單;(3) 還盤 即受盤人不同意或完全不同意發盤人在發盤中提出的條件,并對此提出修改意見);(4) 接受 即受盤人接到對方的發盤或還盤后,同意對方提出的條件,愿意與對方達成交易,并及時承諾。
三、簽訂合同
交易成立后,由當事人一方以交易內容及條件制成書面文件寄交對方,由對方簽署確認。這類文件包括:(1) 訂單(由買方制成交賣方簽署確認);(2) 銷售確認書、銷售合同(由賣方制成交買方簽署確認)。
四、履行合同
1、 進口合同的履行(設按 FOB 成交)
2 、進出口貿易履行(設按 CIF 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