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報關的轉關貨物,進口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在進境地海關辦理進口貨物轉關手續前,先向指運地海關填報錄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電子數據,計算機自動生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轉關運輸貨物申報單》,并傳輸至進境地海關。提前報關的轉關貨物收貨人或代理人,應向進境地海關提供: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轉關運輸貨物申報單》編號;
2、《進口轉關貨物核放單》;廣東省內公路運輸的,交驗《進/出境載貨清單》一式兩份;
3、《汽車載貨登記簿》或《船舶監管簿》;
4、提貨單。
貨物運抵指運地海關監管場所后,在指運地海關辦理轉關核銷和接單驗放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