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20年來,加工貿易發展迅猛。從1981年到1998年的18年間,增長了69.7倍。1999年加工貿易進出口額在我國進出口貿易總額中占到51.2%,成為我國對外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取得了非常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但由于對分散經營的加工貿易采取開放式的管理,導致管理難度大為增加,出現了利用加工貿易渠道走私等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20年來,我國經濟取得巨大發展,在開放初期產生并迅速發展起來,以大量利用境外資源在境內加工再復出口為特征的加工貿易,現在已面臨著如何從大量利用境外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發展到充分利用境內、外兩種資源的狀況。
設立出口加工區旨在對加工貿易實行“優化存量,控制增量,規范管理,提高水平”的管理,改現行加工貿易“漫山放羊式”為“圈羊式”管理,逐步把加工貿易增量引入封閉的加工區域內,實現對加工貿易的集中規范管理,促進其健康發展。同時,嚴格控制加工貿易產品的內銷,保護國內相關產業。為守法企業提供簡化、快捷的通關便利。帶動國產原材料、零配件的出口,為擴大外貿出口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