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2896]
問題標題:進口樣品銷售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需要進口一批產品樣品,如果客戶覺得質量沒有問題我司就直接銷售給他們,請問這樣可以嗎?如果樣品也征關稅、增值稅,也可以銷售、付匯,那和一般貿易有什么不一樣?海關有相關的法律法規監管樣品的嗎? 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yuone1: 鑒于提問的內容不清晰,你司進口的樣品是在國內銷售還是復出口?以下意見供你參考:“進出口貨樣”是指專供訂貨參考的進出口樣品。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價購或價售進出口貨樣廣告品,監管方式代碼為“3010”,簡稱“貨樣廣告品A";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單位)進出口以及免費提供進出口的貨樣廣告品,監管方式代碼“3039”,簡稱“貨樣廣告品B”。暫時進出口的貨樣、廣告品,不適用以上的監管方式,監管方式應為“暫時進出口貨物2600”。 進出口貨樣和廣告品經海關審核數量合理,并且每次總值在人民幣400元以下的,準予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