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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海關:企業做電子口岸出口備案需要什么材料呀?
問題編號:[101843]
問題標題:企業備案
問題內容:企業做電子口岸出口備案需要什么材料呀?什么步驟呀?盼答呀,謝謝.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呼和浩特海關
答:企業需要首先辦理電子口岸入網手續,辦理法人卡及操作員卡,所需資料及操作步驟如下:
(一)所需資料
1、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3、國稅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內資)或進出口企業外貿批準證書(外資)(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5、海關注冊登記證正本原件及復印件;
6、持卡人從事相關業務的許可證書原件(如報關員證、外匯核銷員證等);
7、法人和操作員身份證復印件。
(二)業務流程
1、企業到呼和浩特分中心領取1號表和2號表,按表背面的指引正確填寫后,連同制卡所需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分中心交表,并繳交制卡費用及購買設備;
2、分中心核對資料無誤后,收取企業資料的復印件做錄入資料用,交還原件,向企業發放制卡回執(即3號表);
3、交表后,企業可持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制卡回執到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批組織機構表;
4、組織機構表審批后,企業可持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制卡回執到內蒙古自治區工商局審批工商執照表;
5、工商執照表審批后,企業可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制卡回執到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管理局審批稅務登記表;注:以上三個部門審批可不按按順序進行
6、稅務登記表審批后,企業持制卡回執到分中心制作法人卡及操作員卡。分中心收取回執,核實前三個部門審批結果后,錄入后三個部門資料,制作法人卡和操作員卡;
7、企業到分中心領取注明法人卡和操作員卡卡號的制卡回執,持制卡回執及相應證件的原件到內蒙古外經委、內蒙古外匯局、呼和浩特海關審批;注:以上三個部門審批可不按順序進行
8、部門審批完成后,企業持制卡回執、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取卡人身份證到分中心領取法人卡及操作員卡。
注:企業應在自遞交資料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相關審批手續并領取法人卡及操作員卡,逾期則分中心將注銷企業相關電子資料。聯系電話:0471-6982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