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8775]
問題標題:加工貿易手冊延期
問題內容:你好,我想問一下,加工貿易手冊二次延期,需要交保證金嗎?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署令113號),經營企業或者加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關可以在經營企業提供相當于應繳稅款金額的保證金或者銀行保函后予以備案:
(一)涉嫌走私、違規,已被海關立案調查、偵查,案件未審結的;
(二)因為管理混亂被海關要求整改,在整改期內的。
經營企業或者加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海關有理由認為其存在較高監管風險的,可以比照前款規定辦理,并書面告知有關企業:
(一)租賃廠房或者設備的;
(二)首次開展加工貿易業務的;
(三)加工貿易手冊申請兩次或者兩次以上延期的;
(四)辦理加工貿易異地備案的。因此,你司如屬于上述列入情況,請直接與主管地海關加工貿易部門聯系確認。總機0532-82955112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