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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物品[水、乙醇、天然硬瀝青]這三樣禁止類物品能否錄入資料庫備案
問題編號:[107113]
問題標題:化學物品[水、乙醇、天然硬瀝青]這三樣禁止類物品能否錄入資料庫備案
問題內容:關員你好!關于 水、乙醇、天然硬瀝青 這3樣禁止類化學物品能否在新合同備案時錄入資料庫有否明文規定可不可以錄入資料庫? 之前我們也簽過很多次這種合同,當時關員跟我們企業說禁止類不可以標明在合同手冊上,也不可以錄入資料庫,我們一直是以報告形式簽的! 最近是否有明確的公告說明禁止類物品可以錄入資料庫寫上合同手冊?如果有的話麻煩告訴我下是在幾年第幾號的公告可以看得到??還有當初幾年第幾號公告表明禁止類不可以錄入資料庫?麻煩回答下!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目前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都集中在2008年4月3日開始執行的《商務部、海關總署、環保總局2008年第22號公告》,共計1816個商品編碼;后《商務部、海關總署、2008年第121號公告》剔除了不屬于高耗能、高污染且技術含量較高的27個商品編碼,現調整后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為1789個,仍按《商務部、海關總署、環保總局2008年第22號公告》的有關規定執行。按相關規定,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不予備案,備案資料庫備案作為海關備案審核的環節之一,應按照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的有關規定執行。但相關商品屬于國內購買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