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9685]
問題標題:殘次品出口
問題內容:我司先前將殘次品按手冊相對應的正常成品如實申報,價格是殘次品的出口價格,且在備注欄里說明是殘次品,并有檢驗檢疫局認證集團的鑒定證書編號。可海關接受申報查驗放行后,海關以“不是正常成品出口,有騙退稅之嫌”不簽發出口退稅聯給我公司。請問:1.海關總署是否有加工貿易項下之殘次品出口的報關規范及怎樣填制報關單?2.加工貿易項下的殘次品出口后是否簽發退稅聯?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您好,關于殘次品出口問題,若你司將殘次品在加工貿易合同中備案為出口成品,應按照加工貿易貨物出口有關規定辦理海關手續;如以殘次品退運方式退運出口,則以料件退運方式辦理退運手續。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