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4138]
問題標題:如何交關稅
問題內容:企業與外商在9月份簽定的中碳錳鐵,合同最為700噸,交貨期為10-12月份,合同定價為FOB:USD 2090元,臨出口交最后一批貨200噸通關時,海關要求按照海關總署提供的參考價格提價報關,并繳納關稅,如按海關總署規定價格提高價格通關,企業將多付出很多稅款,虧損很大一部份,明天是信用證最后一天,真難呀。拿出一個精確的參考價格吧,都影響到正常的出口貿易了。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大連海關
答:按照《海關法》有關規定,海關有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的權利,進出口企業有如實向海關申報的義務。海關審查確定進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應按法定程序進行。如出口貨物的申報價格低于價格風險參數時,海關應按規定進行重點審核,并提出價格質疑,要求企業進行解釋。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解釋或無法解釋價格偏低原因的,海關經與企業進行價格磋商后,可依法使用相應估價方法確定完稅價格。因此,當出口貨物的申報價格低于海關價格風險參數時,企業應向海關如實提供相關資料,證明其申報價格的真實性和合理性。海關經審核無誤后,可使用成交價格方式,按照申報價格確定完稅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