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9572]
問題標題:進口緬甸魚粉減免稅
問題內容:你好!我司是從事貿易的,現我司計劃進口緬甸飼料用魚粉,從黃埔口岸進的時候遵從我國與東盟貿易協定的有關產品稅率的同時是否享受免增值稅,另外緬甸供貨商是否需要在中國備案產品。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東南亞國家聯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所規定的東盟產品稅收減讓僅指關稅,增值稅仍然依率計征。從緬甸進口飼料用魚粉,若要申明享受協定優惠稅率,供貨商無需在海關備案產品。有關享受協定優惠稅率的規定請參閱海關總署、商務部、質檢總局2003年第81號關于發布《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原產地規則》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