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8733]
問題標題:辦理貨物退運出口
問題內容:尊敬的關員, 您們好!我想咨詢如下:我司從臺灣進口一批貨物,由于檢驗檢疫局檢測結果有問題,現在客戶要求,有問題部份退回臺灣,那么我們要如何辦理出口申報手續和需要提供哪些文件?進口時繳納的稅,可以向海關申請退稅嗎?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您好,所提問題答復如下:你司辦理該票貨物退運出口申報手續時,應當按照規定向海關提交原進口貨物報關單、合同、發票、裝箱清單、提運單或者載貨清單等相關單證,按規定應予檢驗檢疫的退運貨物,還需提供出境貨物通關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規定,已征進口關稅的貨物,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出境的,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申請退還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