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9363]
問題標題:船代企業備案
問題內容:請問在廈門地區新設立的外輪船務代理代企業(已批準成立),在運轉前需備案部門與程序。相關需備案部門的聯系方式及各自需申備企業提供的文件及要求。謝謝提供咨詢!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您好。按照海關總署127號令規定:第四十一條 下列單位未取得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從事非貿易性進出口活動的,可以辦理臨時注冊登記手續:(一)境外企業、新聞、經貿機構、文化團體等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常駐代表機構;(二)少量貨樣進出境的單位;(三)國家機關、學校、科研院所等組織機構;(四)臨時接受捐贈、禮品、國際援助的單位;(五) 國際船舶代理企業;(六)其他可以從事非貿易性進出口活動的單位。需要的資料及表格請參閱本網站“企業管理之窗”內的“辦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