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7672]
問題標題:廢料處理問題
問題內容:我們是一間三資企業,進料加工,百份百出口;因客人提供的工模出錯,有幾十噸膠原料變成廢料。問題一:這批膠料是經合同從香港免稅進口的,現變成廢料,我們可以怎樣處理,是否需要報海關;問題二:這批廢料可否在國內賣給其他企業;問題三:如果我們不能再免稅進口另外一批膠料,我們從國內補訂一批同等級、同品牌的膠料生產,當然是有發票,這是否違法/違規;問題四:我是否可以向我香港客戶收取海關手冊已外的費用或中途申請更改海關手冊內的單價作為補償。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1、根據貴司所述,該廢料屬于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品,經主管海關批準,可以作內銷征稅處理; 2、貴司到主管海關辦結內銷征稅手續、繳納稅款后,該批殘次品可以在國內轉賣給其他企業;3、若貴司符合申請保稅料件與非保稅料件串換的條件,且到主管海關申請辦理串料手續后,可以從國內采購同樣的料件進行生產并用手冊報關出口,有關具體手續及業務疑難,請向主管海關咨詢辦理;4、該問題屬商業行為,非海關業務,請貴司自行與外商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