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9748]
問題標題:客供輔料成品出口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我想咨詢一下,當時我們從國外進口過來屬于78種的免稅的客供輔料當中的一種,當時進口過來是以低值輔料,進料加工報進口的,現在加工好成品了,成品出口應該按什么方式出口,我們現在報關員在報關的時候是按一般貿易方式報出口的,這個對輔料核銷有沒有關系??如果有關系,具體怎么處理?請說明!還有是否有這樣一種說法,78種輔料是不需要用手冊的,進口出口也不需要按加工貿易方式來申報進出口,只要國產的材料占貨物價值的99%。我就可以進口時按低值輔料進口,成品以一般貿易方式出口!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寧波海關
答:客供輔料的審批有一定的要求,應在78種輔料范圍內且金額在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C類企業除外。海關對客供輔料參照加工貿易管理,但可以不批加工貿易手冊,以一般貿易方式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