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0427]
問題標題:核銷后續補稅辦理何種內銷批準證
問題內容:你好,我司位于出口加工區內,這期核銷結束后,海關同意盤虧部分作后續補稅處理,我司所屬海關要求辦理余料內銷批準證,我司在向外經委辦理內銷批準證書時資料被退回,外經委要求我司辦理出口加工區成品內銷批準證,說出口加工區內只辦成品內銷批準證,若我司辦理成品內銷批準證則報關時就會出現單證不符,報關時為料件但批準證上則是成品,后經溝通后無效,請問我司現在該如何辦理余料內銷批準證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上述咨詢可以按照:區內企業的加工產品和在加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殘次品、廢品等應復運出境。因特殊情況需要運往區外時,由企業申請,經主管海關核準后,按內銷時的狀態確定歸類并征稅。如屬進口許可證件管理商品,免領進口許可證件。如屬《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廢物目錄》所列商品,應按現行規定向環保部門申領進口許可證件。對無商業價值的邊角料和廢品,需運往區外銷毀的,應憑加工區管理委員會和環保部門的批件,向主管海關辦理出區手續,海關予以免進口許可證件、免稅。”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