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6568]
問題標題:購置免稅車輛
問題內容:我是由國家留學基金委派出的訪問學者。我在2010年4月24日到達英國,在2011年4月20日回國。 我準備在2010年7月5日到9月20日期間回國一次。不知我是否還能享受留學回國人員購車免稅政策?謝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規定:留學人員、訪問學者在外學習進修一年以上學成回國工作的,準予在本人免稅限量內購買免稅國產汽車1輛。在學期間連續在外滿180天計一件免稅指標,臨時進境停留不超過30天的,可視為連續在外,計入購車免稅指標天數。若停留時間超過30天,則不能連續計算。首先請您確認留學時間(從注冊入學之日起至畢業之日止)是否滿一年,如果未滿一年,則不符合購買免稅國產小汽車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