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6626]
問題標題:出口退運貨物是否給簽發報關單進口付匯聯?
問題內容:關員您好!我公司有一筆出口業務,貨物以“一般貿易”方式出口,貨物到達國外后,因客人無能力支付貨款而全部退回,貨物已辦理完清關手續。現我公司要對原出口核銷單進行核銷,但因資料不齊全無法核銷,相關資料如下:1、出口時報關單上的貿易方式是“一般貿易”;2、出口核銷單上的海關使用狀態是“已用”;3、因客人無能力付款,所以無收匯“水單”;4、海關出具進口報關單時無“進口付匯聯”紙質正本,所以電子口岸網絡上無法接收到該張進口報關單信息。外管局要求,要有以下情況才能核銷:電子口岸上要有進口報關單信息,用逐筆核銷法以“進口報關單”代替“水單”核銷。所以我想咨詢下出口退運貨物是否給簽發報關單進口付匯聯?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大連海關
答:進口的報關單可以簽發報關單進口付匯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