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5775]
問題標題:加工貿易和非加工貿易比例
問題內容:關員老師您好!我司現是一家來料加工的生產工廠,如果我司通過一般貿易或國內購買了一些設備,保稅與非保稅的設備比例為70%:30%。請問這樣我司可否以一般貿易的方式進出口及生產30%的產品?有具體的規定嗎?非常感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北京報關員考試答:hongmark: 您好。根據現行規定,使用外商提供的不作價設備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設有獨立專門從事加工貿易(即不從事內銷產品加工生產)的工廠或車間,并且不作價設備僅限在該工廠或車間使用。 2.對未設有專門從事加工貿易的工廠或車間、以現有加工生產能力為基礎開展加工貿易的項目,使用不作價設備的加工生產企業,在加工貿易合同(協議)期限內,其每年加工產品必須是70%以上屬出口產品。若有其他疑問,可咨詢主管海關或廣州海關加貿處,聯系電話:020-81102509、2515。 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