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5660]
問題標題:手冊延期
問題內容:請問手冊延期可以延多少次?每次可以延多長時間?延期在什么情況下要交保證金?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報關員教材答:根據《關于印發<加工貿易審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1999〕外經貿管發第314號)的規定,手冊延期一般不得超過兩次,每次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68號)的規定,對于加工貿易手冊申請兩次或者兩次以上延期的,海關可以在經營企業提供相當于應繳稅款金額的保證金或者銀行保函后予以備案。具體手續,請向貴司的主管海關咨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