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4019]
問題標題:出口貨物,已經離港,企業需要改動價格,該怎么辦?
問題內容:尊敬的天津海關工作人員!你好,我司日前出口了一票貨物,而且已經離港,但之后收貨方對貨物價格產生異議,后經雙方協商,價格重新確定,但與出口報關時的價格亦不相同,不知道我司現在該如何處理?需要那些程序?聯系哪些部門?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天津海關
答:您好 請您聯系實際出口的口岸海關咨詢辦理,如在天津新港出口,請您聯系新港海關接單處出口三科咨詢辦理,辦公電話022-65307028/7298。建議您參閱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43號) (令〔2005〕0143)。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