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9123]
問題標題:關于經營單位超期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 咨詢一下海關經營單位超期如何處理?需要辦理何種手續?詳解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換證,辦理注冊登記許可延續手續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四十日前向海關提出申請: (一)遞交單證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遞交營業執照); (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商務部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限外商投資企業遞交); (4)《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 (5)《報關員情況登記表》(無報關員的免遞交); (6)《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 (7)《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