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1536]
問題標題:禁止加工貿易出口
問題內容:尊敬的關員你好,我公司是外資公司,請問我公司能否在國內采購部分材料生成成品,再以加工貿易的方式出口?2加工貿易禁止出口的商品應該怎樣理解?3有些禁止加工貿易出口的商品有規定如果是全部用進口料件加工生成的,是可以用加工貿易方式出口,這又怎樣理解?4如屬加工貿易禁止出口的商品,能否采購國內材料來生產成品,再以進料加工的貿易出口?5如不能夠,應采用什么樣的方式出口?請幫忙解答,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1.可以;2. 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出口商品目錄的,禁止以加工貿易方式出口。但用于深加工結轉轉出,或進入具有保稅加工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企業加工生產的商品,不按加工貿易禁止類出口商品管理。前述商品未經實質性加工不得直接出境;3.100%使用進口料件加工生產的成品,可以使用加工貿易方式出口;4.不可以;5.可以采用除加工貿易方式以外的其他海關允許的方式出口,具體手續請咨詢口岸海關通關部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