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1164]
問題標題:來料加工轉進料加工
問題內容:您好,我想咨詢一下,來料加工該如何轉進料加工,需要什么資料?來料加工與進料加工在海關作業有什么區別,煩請您幫忙詳細回復,謝謝!
報關員教材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1.對于已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在其工商營業執照批準的經營范圍之內,與外商簽訂加工貿易協議后,經地方商務主務部門批準,可向主管海關辦理進料加工業務;對于不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需辦理就地轉型手續后才能開展進料加工業務,相關流程為:填寫申請表報當地商務部門審批——辦理新企業的相關審批、登記手續(包括工商、稅務等)——到主管海關辦理新企業的注冊登記和項目備案手續——到主管海關辦理設備和合同核銷手續——到相關部門辦理原加工企業終止、注銷手續(包括工商、稅務等); 2.來料加工與進料加工是加工貿易的兩種不同形式:來料加工是指進口料件由境外企業提供,經營企業不需要付匯進口,按照境外企業的要求進行加工或者裝配,只收取加工費,制成品由境外企業銷售的經營活動;進料加工是指進口料件由經營企業付匯進口,制成品由經營企業外銷出口的經營活動。對于企業來說,不管是開展來料加工還是進料加工業務,都需要到主管海關辦理加工貿易手冊的備案手續,且在貨物實際進出口時辦理貨物的報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