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7996]
問題標題:關于海關減免稅備案
問題內容: 尊敬的北京海關,您好!我們是根據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享受的科教用品進口設備減免稅,我們企業技術中心于2009年更改了名稱,同時發改委也已經對更名后的技術中心下發了文件,發改委2009年第16號。而且我們的海關進出口貨物征免稅備案登記表到2010年12月31日到期,這樣的話就需要重新進行備案了吧?那應該在什么時候、需要準備什么材料去海關備案呢?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到主管海關申請名稱變更即可。變更后,有效期也只能是到2010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