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6634]
問題標題:關員你好!請問代理報關行中山港,可以到石岐辦理處代辦合同備案嗎?
問題內容:我代理報關公司在中山港設點,能否到石岐辦事處開展代理合同備案業務(只代理合同不報關)?還是需在石岐設立分支機構,才能開展代理合同備案業務?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127號)第二十一條相關規定, 報關企業可以在取得注冊登記許可的直屬海關關區內各口岸地或者海關監管業務集中地從事報關服務,但是應當在擬從事報關服務的口岸地或者海關監管業務集中的地點依法設立分支機構,并且在開展報關服務前向直屬海關備案。咨詢電話:0756-8164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