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9404]
問題標題:出口集成電路抽檢拆真空包裝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有票集成電路出口至香港,在首都機場被海關抽檢,并要求一定要拆真空包裝。我們的貨物是集成電路,在加工廠的凈化間密封包裝后出廠,最小包裝一包也是上千美金。貨物被拆真空包裝,客戶會拒收甚至退貨。請問海關對拆真空包裝檢查的貨物有沒有任何保護措施?拆完后能否嚴格再封上?關于不拆真空包裝產品是否有任何備案措施防止重復出現?如有,該找哪個部門如何備案?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海關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查驗管理辦法》(海關總署第138號令)規定實施查驗,查驗應當在海關監管區內實施。因貨物易受溫度、靜電、粉塵等自然因素影響,不宜在海關監管區內實施查驗,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海關監管區外查驗的,經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書面申請,海關可以派員到海關監管區外實施查驗。建議您聯系現場海關查驗部門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