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7243]
問題標題:加工貿易手冊核銷
問題內容:海關的老師好!我司加工貿易手冊2月28日到期,我在到期前請我司報關員去核銷,因我司有205.416千克料件是用手冊進口,產成品在出口的時候卻未用加工貿易手冊報關,所以加工貿易手冊不平. 1.請問我是是否可以申請海關對這205.416千克料件直接征稅? 2.報關員告知我司需要去市外經貿委辦理內銷批準證,請告知是必須要辦理內銷批準證嗎? 3.我司在辦理內銷批準證的同時,手冊到期,到目前為止(3月4日)加工貿易手冊還未核銷.請問現在手冊是在到期后的30天內,是否可以直接核銷?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報關員考試報名答:1、可以申請內銷征稅。2、根據海關總署令195號第34條的規定,必須憑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內銷批準證》辦理內銷手續。3、根據海關總署令第195令第30條的規定,企業應當在加工貿易手冊項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貿易手冊到期之日起30日內向海關報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