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6876]
問題標題:返修出口貨物咨詢
問題內容:您好! 請問5年前從美國進口的儀器,目前需要返修出口,然后再進口,是否有任何限制?出口和再進口時需要提供什么特殊單據? 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建議以“修理物品”方式向海關申報。納稅義務人在辦理修理貨物的出口申報手續時,應當向海關提交該貨物的維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條款的原進口合同)。出境修理貨物應當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復運進境。納稅義務人在辦理修理貨物復運進境申報手續時,應當向海關提交該貨物的原出口報關單和維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條款的原進口合同)、維修發票等單證。凡屬法檢商品,一律憑檢疫出具的《通關單》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