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2660]
問題標題:報關專用章
問題內容:您好,我單位是貨代企業,報關專用章已經在北京市公安局備案,印章有13位防偽編碼。章模是企業名稱+五角星+報關專用章+13位編碼,請問這枚章能用嗎?是必須加口岸嗎?如果報關業務部門比較分散可以加刻報關專用章嗎?加刻的報關專用章是用編碼排序嗎?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按照海關規定,報關企業的報關專用章僅限在其標明的口岸地或者海關監管業務集中地使用,每一口岸地或者海關監管業務集中地報關專用章應當只有1枚。增刻報關專用章須向主管海關企業管理部門申請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