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0835]
問題標題:查驗后一直不給結果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你好! 我司一柜貨物出口至越南4月15號通知查驗,18號取樣一直到28號才送去化驗。我昨天去了外港海關現場,海關老師說要等化驗結果。然后我又去陸家嘴化驗中心,化驗中心工作人員不肯告訴我們需要多少天給化驗結果,而且態度很不好,叫我們不要找他們,說是外港海關扣了我們的貨物,不是化驗中心扣的,叫我們找外港海關。他們一直不給化驗結果。我們客戶天天催,而且要我們承擔損失,3萬元/天。我這邊實在不能再拖了。請幫忙告知有什么方式可以最快通關。我們的報關單號是222920110791300983,貨物為滌粘染色布,商品編碼5515110033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化驗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除特殊情況外,海關化驗中心和委托化驗機構應當自收到送驗樣品之日起15日內作出鑒定結論,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化驗鑒定書》(以下簡稱《鑒定書》,格式文本見附件2),并送達送驗海關。第十五條 除特殊情況外,海關化驗中心應當在《鑒定書》簽發次日,將《鑒定書》相關信息通過海關門戶網站等途徑對外公布。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要求提供《鑒定書》紙本的,海關應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