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0357]
問題標題:暫時進出口有無監管手續費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 海關目前對暫時進出口貨物是否征收監管手續費? 若收,請問費率多少? 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天津海關
答:您好 依據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24號) (令〔2004〕0124) 第四十四條 《關稅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所列范圍以外的其他暫時進出境貨物,海關按照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的有關規定和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進出境之日適用的計征匯率、稅率,審核確定其完稅價格、按月征收稅款,或者在規定期限內貨物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時征收稅款。 計征稅款的期限為60個月。不足一個月但超過15天的,按一個月計征;不超過15天的,免予計征。計征稅款的期限自貨物放行之日起計算。 按月征收稅款的計算公式為: 每月關稅稅額=關稅總額 X(1/60) 每月進口環節代征稅稅額=進口環節代征稅總額 X(1/60) 本條第一款所述暫時進出境貨物在規定期限屆滿后不再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的,納稅義務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屆滿前向海關申報辦理進出口及納稅手續,繳納剩余稅款。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