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0090]
問題標題:關于進口“膠水”問題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 你好! 我司要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一批原材料(膠水),但是,供貨商提供給我的化學成份不夠詳細,因為是涉及商業秘密問題,無法提供很詳細的成份。例如:“膠水”的成份:變性丙烯酸聚物25%、丙烯酸單體40%、抑制劑2%、其它添加劑33%。其中添加劑33%里面,供貨商就無法提供更詳細的成份。1.請問這樣申報是否有違反海關的相關規定?2.請海關對申報“膠水”時,一定要申報成份是否有相關公告?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海關總署每年都有對外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規范申報目錄》,原則上應按照其規定要素申報。在不影響準確確定商品歸類的情況下,如確實無法提供詳細成分,可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