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0007]
問題標題:進料加工----報關單比對結果
問題內容:請問:我司以進料加工方式出口的貨物(在泉州工廠加工,廈門出口),在申請出口退稅時,廈門國稅要求出具紙質的蓋有海關單證章的“報關單比對結果”,以前都是直接到泉州海關打印,但從9月去打印時,泉州海關便告知不再出具紙質的“報關單比對結果”,廈門國稅又要求一定要出具才能申請退稅,現我司不知該如何處理。怎么兩個地方的規定不一樣?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 1、我關從未告知企業“不再出具紙質的'報關單比對結果'”。 2、加貿司《加貿司關于明確電子化手冊紙面單證打印有關問題的通知》(加貿函〔2009〕6號)明確規定“為方便保稅加工企業在電子化手冊核銷后辦理出口退稅業務,各海關可在電子化手冊核銷環節打印該電子化手冊項下所有核銷報關單號列表并蓋章交予企業。”我關根據該規定已通過報關行代為通知和個別電話告知等方式周知廈門地區加貿企業可在向海關辦理電子化手冊核銷環節申請打印《報關單比對列表》,我關將一次性打印該電子化手冊項下所有核銷報關單號列表并蓋章交予企業。 3、加貿司在(加貿函〔2009〕6號)已經提出“在積極推進與商務、國稅等部門的加工貿易數據聯網交換工作,屆時可以解決企業在辦理出口退稅和內銷時遇到的紙質單證問題。”另據我關調研了解,當前國稅部門已可聯網查詢到海關進出口報關單電子數據,而且除了廈門地區國稅部門有這個要求外其他地區國稅部門均沒有這種要求,因此我關認為,既然國稅部門已經可聯網查詢到海關進出口報關單證,是否有必要再打印紙質報關單比對列表值得商榷。鑒此,我關在近期也就此事項積極向加貿職能部門提議取消打印《加工貿易報關單比對列表》,減少廈門地區企業泉州、廈門兩地奔跑,節約企業經營成本,提高企業辦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