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9558]
問題標題:保證金臺帳事宜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關員: 我司為貴關轄下的一家加工貿易企業,海關2010年4月至2011年5月對我司實施C類管理,在此期我司申請備案了一本進料加工手冊,并辦理了銀行保證金臺帳實轉手續;2011年6月海關恢復對我司實行B類管理,現因市場變貨,該手冊進口料件價格上升,因此需辦理該手冊料件及成品的價格變更,這樣料件總價及成品出口總價將會有較大提高,請問現在海關也恢復對我司進行B類管理,辦理變更的話是否還需實行保證金臺帳實轉?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變更商品為加工貿易限制商品的,仍實行臺賬“實轉”制度(保證金為限制類商品稅款50%);變更商品為加工貿易允許類的,實行臺賬“空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