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4973]
問題標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修訂后的減免稅備案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根據《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的規定,一家外商獨資企業的項目屬于鼓勵類項目且剛剛取得項目核準。但是,預計會在2012年1月30日以后取得國家鼓勵內外資項目確認書。按照2012年1月30日生效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1)該外商投資企業的項目則不屬于鼓勵類。請問,2012年1月30日以后,該企業能否辦理減免稅備案?謝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目前,青島海關尚未收到總署關于新條目的執行文件,因此,無法確定對之前審批項目的過渡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