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3285]
問題標題:關于聯合國維和部隊武器蒙古國經二連浩特及天津新港至肯尼亞的運輸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同志:您好!我司為北京一國際物流公司,受蒙古國客戶委托,從蒙古國運輸一批兩個20’武器槍支經二連浩特及天津新港到肯尼亞,此批貨物屬于蒙古國軍隊外派至肯尼亞聯合國維和部隊的,請問這批貨物可否允許過境中國?如果允許,請問需要提供什么樣的文件及審批手續?非常著急,請予以解答,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呼和浩特海關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過境貨物監管辦法》第七條規定,下列貨物禁止過境:“...(二)各種武器、彈藥、爆炸物以及軍需品(通過軍事途徑運輸的除外)。...”具體情況,請帶好有關審批文件到二連海關通關現場咨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