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6164]
問題標題:外發加工中的承攬企業
問題內容:你好,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下.外發加工中的承攬企業是個人獨資企業,沒有在海關注冊登記,但具有相應的加工生產能力并經經營企業的認可.想問一下,這種情況可以辦理外發加工嗎?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68號)第三條第十款“承攬企業須經海關注冊登記”,因此,該企業應先到外經貿部門申請進出口經營權,然后到海關辦理注冊登記。詳細手續見本網站辦事指南-企業管理-進出口收發貨人注冊登記中相應內容http://www2.customs.gov.cn/tabid/34735/InfoID/267754/frtid/41777/SMid/99353/Default.aspx。加工企業申請開展外發加工業務的,企業提交承攬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簽章確認的承攬企業生產能力狀況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