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6110]
問題標題:加工貿易設備
問題內容:關員同志,您好!我企業是一家三資企業,請問我企業免稅進口的加貿設備已超5年自動解除監管后可如何處理?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深圳海關
答:你好!監管期限已滿的加工貿易不作價設備應退運出境,因特殊情況不退運出境的,按以下規定辦理解除監管手續: (1)加工貿易不作價設備不退運出境,企業申請放棄的,按放棄貨物處理,海關可直接為企業辦理解除監管手續; (2)不退運出境并留在境內繼續使用的加工貿易不作價設備: 凡留在原企業繼續使用的,經企業申請海關可解除監管,企業可免于辦理機電產品進口證件和入境檢驗檢疫手續;凡不在原企業使用的,企業需提出申請,海關憑相應的機電產品進口證件及檢驗檢疫證明辦理解除監管手續,免繳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