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5787]
問題標題:木粉歸類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 您在中國海關門戶網站業務咨詢欄目提交的關于木粉歸類的問題,現答復如下: 您好!感謝您的咨詢,咨詢中所涉及問題已通過“關長信箱”進行回復,請查閱“關長信箱”答復。 (原問題的標題、內容、提問時間等相關情況) 木粉歸類 我司于去年9月份進口一個小柜的木粉(主要用途:制作禮佛,拜神用香支)我司按照普通木粉(44050000)進行申報,后經現場海關抽樣送廣州海關化驗中心化驗,爾后;現場海關要求我司歸香料121109050,我司產品屬于普通木粉(44050000),并非香料(121109050),于是我司提供相關資料給黃埔海關關稅處進行歸類,遞交了相關材料,同時也做了現場的歸類問答,現在現場海關說我們的產品經過歸類咨詢后還是歸為香料(121109050),準備移交查私,那么我想請問下,海關歸類后有沒有什么書面文件提供給我們企業查看,如果我司不服海關的歸類決定,能否提出行政復議? 2012年2月3日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已電話聯系咨詢人,答復相關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