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4548]
問題標題:關于問題編號為164357的再問(關于減免稅設備提前解除監管的咨詢)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我想咨詢一下我公司屬外商獨資企業,因生產需要,于2008年憑海關簽發的征免稅證明進口2項設備(設備已領取國家質檢總局簽發的《舊機電產品裝運前預檢驗備案書》),現由于公司業務發展不好準備注銷公司,上述兩項設備需提前解除監管,辦理補稅手續,其中一項設備商品編碼在2008年時對應的海關監管條件為O證(自動進口許可證),現該商品編碼的監管條件“O證”已取消了,現請問老師我公司在今年解除設備監管辦理報關時,是否還需領取自動許可證才能報關?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商檢的2008年7號令的第七條的附則中明確規定,貴司的這種情況是要證件的。具體的可以和貴司注冊的主管地海關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