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8716]
問題標題:有關奶粉郵寄問題
問題內容:我朋友幫我從荷蘭郵寄了6桶奶粉,每桶900克,聽說現在要限制在5公斤以內,這樣是不是超重了,我是濰坊的,如果被征稅是由郵局代收還是需要到海關自提交納?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的規定,海關對個人郵寄物品征稅入境,稅款超過人民幣50元的應予以全額征稅。且個人寄自荷蘭的郵遞物品以不超過人民幣1000元為限。超出價值部分應退運或按照貨物辦理通關手續。因此,上述奶粉應辦理繳稅手續后方可入境(進口稅=完稅價格*進口稅率。奶粉完稅價格=200.00/kg,稅率為10%)。目前,個人行郵稅的繳納,無其他機構可以辦理代征,收件人或物品所有人應到指定海關通關現場辦理手續。請你在收到海關委托山東郵政寄送的掛號信或通知單后,按其上內容的要求,及時到指定部門辦理相關申報手續。如有未竟事宜,建議致電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