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7920]
問題標題:遷出出口加工區業務辦理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系開發區出口加工區內生產型外商獨資企業,現欲將公司遷出出口加工區,遷至開發區,無需重新注冊公司,只需要變更地址,因此海關注冊登記證同樣需要變更,注冊登記證號發生變化,請問在變更過程中是否可以交易?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海關注冊登記編碼第5位表示經濟區域代碼:“1”經濟特區;“2”經濟技術開發區、上海浦東新區、海南洋浦經濟開發區、蘇州工業園區等;“3”高新技術開發區;“4”保稅區;“5”出口加工區;“6”保稅港區;“7”保稅物流園區;“9”其他地區。上述注冊地址變更,可能導致海關十位注冊編碼發生變更。注冊登記編碼因故不能立即注銷的,海關允許2個注冊登記編碼在3個月內同時運行。在此期間,進出口收發貨人應完成原編碼下有關手冊等的后續工作,以便注銷原編碼。如有未竟事宜,請致電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