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外貿課堂 >
外貿知識 > 上海海關:不作價設備期滿留用后改出租[167155]
上海海關:不作價設備期滿留用后改出租[167155]
問題編號:[167155]
問題標題:不作價設備期滿留用,后改出租
問題內容:上海海關老師您好:我司有一臺不作價設備,去年的時候,5年已滿,向海關申請了解除監管手續(情況說明寫的是自用),沒有征稅,也沒有要求辦證和檢驗檢疫。 今年,有一兄弟公司(不同公司)現在想借用該設備,因為已經解除監管請問是否需要再次向海關申請,或者向檢驗檢疫局辦理相關手續?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不需要了,因為已經解除監管了。